188体育

图片
当前位置:首页 > 业界动态 > 碳中和动态 > 正文

尹伟伦院士:林业部门在双碳战略中的机遇

媒体:科学绿化  作者:内详
专业号:林森 2024/10/24 9:32:56

碳达峰、碳中和既是我国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未来社会发展的主要战略,需要长期坚持,持续努力,久久为功才能实现。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的变革”,这是因为我们要解决工业文明和农业文明中的环境不友好和环境保护不足问题,这个问题在那么长的历史过程中都没有得到好的解决,可见难度之大及其复杂性和长期性。但是这也是给林业发展的一个新契机,我们应该抓住这个变革的契机,承担林业碳汇能力提升的任务。

众木成林,郁郁葱葱,一座森林就是一个储碳库。去年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今年的义务植树活动中,总书记再次提到“巩固和增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2020年9月 22日,习近平主席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作出庄严承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中国的笃行,彰显大国担当,为推动全球环境和气候治理、共同构建地球生命共同体贡献智慧和力量。

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林和草,这个生命共同体是人类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现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实现生态环境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绿水青山蕴含的无穷价值,将随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加强而持续。

古语说“前人栽树后人乘凉”,但是过去,整个森林经营的就是卖木头,没有经营过碳汇,既没有经营过防风固沙,也没经营过涵养水源,更没经营过水土保持,完全没有系统性的经营。种一棵树,种的树只有到30、50、60年之后,才能长到适合伐卖的状态,中间的这三五十年并没有太高的经济回报。其实,森林每天都能有碳吸收的贡献,能够通过碳汇实现价值化。

生态环境部自2021年3月起,在全国20多个行业、3000多家企业的范围内,进行了碳排放量配额、碳排量贸易等试点工作,迄今已成交约104.7 个亿,形成了可观的效果,今年1月,我国正式成立了中国温室气体减排的贸易市场。在国际上,各类国际碳基金机构依托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京都议定书》协议,开展跨国界的碳贸易和碳交易,形成了国际碳市场。一个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国内碳贸易大市场,已然逐渐形成。

在今天乃至未来的“双碳”战略中,森林碳汇作用重大,森林碳汇的价值化(指碳汇贸易)就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现的机制。通过碳汇贸易,林业的生态价值甚至经济价值,自然而然地体现出来了。通过这个新的“双碳”经济运转模式,增添了林业的经济活力。

但是这个经济活力是需要在整个科学技术的严密的评价管理下实现的,要真正地提升它的碳汇能力,要进行科学的评价,真正对气候变化发挥作用。下一步我们需要为“双碳”目标的实现完成一系列系统工程:

需要变革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促进能源结构和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稳步建立经济社会绿色发展的新格局;需要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四个基本关系;需要厘清气候—生态系统、能源结构、产业结构、科技发展和经济社会等多要素互动的复杂网络关系,优化“双碳”战略布局,重塑自然—社会—经济系统的相互关系,提高“双碳”目标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协调优化能力;实现碳中和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迫切需要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经济科学、管理科学等多学科的交叉融合研究;而碳减排政策是一个多维的政策体系,需要产业间、区域间、部门间等多系统耦合;还需要开展支撑“双碳”战略与政策的基础性、前瞻性和引领性的科学研究。

林业部门在这个系统工程中,还要继续提升自身的碳汇能力,也就是进一步提升森林质量。为了进一步精准提升森林质量,未来将以全口径碳汇的方式来衡量森林碳汇,有利于彰显林业在碳中和中的重要作用,其中包括森林资源的碳汇能力,疏林地的碳汇能力,灌木的碳汇能力,苗圃的碳汇能力,荒山灌丛的碳汇能力,城市绿化的碳汇能力,这些都要进行经营管理。将来森林经营不再单纯以速生林为主,而是要选择一些高碳汇的优良品种来种植经营。

传统林业作为增加碳汇的重要方法,存在着转型升级的问题,森林碳汇未来很有可能成为林业重要的将生态价值转变成经济价值的实现途径。林业靠什么技术来支撑着高水平碳汇能力的经济发展模式,是每个林业人下一步的努力方向。

来源:绿化与生活

阅读 1056
我也说两句
E-File帐号:用户名: 密码: [注册]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500字。)

*评论内容将在30分钟以后显示!
版权声明:
1.依据《服务条款》,本网页发布的原创作品,版权归发布者(即注册用户)所有;本网页发布的转载作品,由发布者按照互联网精神进行分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商业获利行为,无版权纠纷。
2.本网页是第三方信息存储空间,阿酷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为注册用户。该项服务免费,阿酷公司不向注册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名称: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QQ468780427
  网络地址:www.arkoo.com
3.本网页参与各方的所有行为,完全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行为,请权利人通知阿酷公司,阿酷公司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侵权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