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南宁学院获评第二届“自治区文明校园”
  • 发布时间:2021-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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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表彰第八轮自治区文明城市和第二届自治区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决定》(桂委〔2020553号),南宁学院荣获“第二届自治区文明校园”称号。

自治区文明校园是自治区文明委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方面授予学校的自治区综合性最高荣誉称号,以表彰立德树人工作突出,精神文明创建成效显著,群众满意度高、社会评价好,能够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学校。获此荣誉不仅是对学校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工作的肯定,也是对学校长期以来文明创建工作成绩的褒奖。

学校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一直将文明校园创建置于重要位置,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文明校园“六个好”为重要抓手,通过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树立优良师德师风、培育厚实校园文化、优化美化校园环境、拓展文化活动空间等举措扎实开展各类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积极为首府南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办学以来,学校注重思想道德建设,师生文明素养良好。曾获得自治区文明单位、“广西高等学校安全文明校园”“广西工人先锋号”等荣誉称号。此次荣获“自治区文明校园”,标志着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今后,学校将以获评自治区文明校园为契机,188体育、牢记使命,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始终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于建设国内知名、特色鲜明的应用技术大学奋斗目标,以精神文明建设为引领,把文明创建工作与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不断提升文明创建水平。(党政办供稿  文/黄鼎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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