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上讲台——自治区高院大法官走进南宁学院开展思想政治及法治教育授课
  • 发布时间: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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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及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 12月29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海龙带队到南宁学院开展思想政治及法治教育授课。校党委书记刘彪,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覃存民,副校长文旭光龚击及师生代表530余人参加授课活动。活动由刘彪书记主持。

本次授课活动共分为四环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海龙同志围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民法典,做懂法守法善用法的好公民”主题从宏观层面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黄海龙院长从民法典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重点内容、贯彻实施等方面作了解读,详细阐述了民法典“全面保护民事主体权利,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始终坚持平等保护,依法维护各类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尊重意思自治,强调诚信守约,促进交易发展”“坚持绿色原则,保护生态环境”“坚持与时俱进,体现科技发展进步”六个方面核心要义。黄海龙院长指出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

自治区高院副院长戴红兵从民法典的历史背景反映国家治理、民法典的现实功能体现国家治理、民法典的严格施行推进国家治理三个方面详细阐述了民法典与国家治理的关系。张英伦副庭长、谢素恒法官结合生动案例,介绍了民法典中与青年学生密切相关的部分公民权利和义务,讲解了若干重要法律规则的发展变化。

在主题授课后还设有互动交流环节。同学们就日常学习生活中如何获取维权及实习单位签订合同的法律案件等问题进行提问。法官们为大家一一解答,现场交流气氛十分热烈。与会师生纷纷表示此次讲座受益匪浅,在今后的生活中将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做民法典的学习者、实践者和捍卫者,走好走实未来的每一步,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青春力量。

刘彪书记作活动总结。他指出,本次活动让学校师生深刻感受到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领导和法官们深厚的法学素养和广阔视野。他对学校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是要加强学习宣传。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师生进一步学习和了解《民法典》相关内容,引导师生认识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必须遵守的规范。是要实施规范管理。学校各单位、部门要把贯彻民法典作为工作决策、行政管理、服务学生的重要标尺,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要倡导师生把遵循《民法典》作为一种基本生活方式。全体师生要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并培养用法解决问题的能力,把遵循《民法典》成为我们新的基本生活方式。

这两年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领导和法官们相继走进南宁学院授课开展思想政治及法治教育,充分体现了自治区高院对学校人才培养的关心和支持,学校也将进一步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与加强法治教育相结合,积极引领师生树立良好的道德观、法治观,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党政办供稿  文/唐莉、伍莲  图/陈俊毅、黎孔文、黄俊期)

活动现场


活动现场


校党委书记刘彪主持宣讲活动并讲话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海龙同志作专题讲座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戴红兵同志对《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解读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张英伦做交流发言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法官谢素恒做交流发言



 

互动环节

 



互动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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