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我校荣获第二批自治区“和谐学校”称号
  • 发布时间:2013-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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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广西高校工委下发表彰文件《关于公布荣获第二批自治区“和谐单位、和谐家庭、和谐学校”名单的通知》(桂教文明办﹝2012﹞12号),我校荣获第二批自治区“和谐学校”称号,此次全区仅有25所高校获该称号。
长期以来,我校牢固树立“和谐校园”的思想,以“责任、自强、诚实、进取”为校训,不断践行“帮助每一位学子获得成功”的办学理念,依法办学、规范管理、创新思路,在和谐建设在基层活动中表现突出,受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表彰。我校将继续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积极践行广西精神,为办人民满意教育、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作出更大的贡献。(校办  覃雪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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