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学院关于推荐申报2021年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的公示
- 发布时间:2021-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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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1年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1〕58号)的文件精神,经学院申报,教务处组织答辩,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最终择优遴选出4个本科专业申报区级一流本科专业。现将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1月3日至2021年11月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联系人:韦丹茜,电话:0771—5900881。
附件:南宁学院推荐申报2021年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公示名单
南宁学院教务处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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