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学院关于推荐申报2021年度区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公示
  • 发布时间:2021-06-26
  • 点击数: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广西职业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工作的通知》(桂教职成〔2021〕19号)的文件精神,经学院申报,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最终在获得校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项目中,择优遴选出2项申报区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现将成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6月26日至2021年6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联系人:韦丹茜,电话:0771—5900881。


附件:南宁学院推荐申报2021年度区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公示名单

南宁学院教务处

2021年6月26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