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学院关于对2020年度新设本科专业评估相关材料的公示
  • 发布时间:202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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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新设本科专2020年度评估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0〕72号)文件要求,经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认定本校6个参评专业(建筑学专业、经济与金融专业、物流工程专业通信工程专业、软件工程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合格,现对自评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1014-20201020日。如有问题,请反映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高教处,联系人及电话:罗恒,0771—5815185,电子邮箱:gxgjc@126.com,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广西教育厅1912室,邮编:530021。

 

附件:1.南宁学院2020年新设本科专业评估自评报告、数据表(建筑学专业)

2.南宁学院2020年新设本科专业评估自评报告、 数据表(经济与金融专业)

3.南宁学院2020年新设本科专业评估自评报告、数据表(物流工程专业)

4.南宁学院2020年新设本科专业评估自评报告、数据表(通信工程专业)

5.南宁学院2020年新设本科专业评估自评报告、数据表(软件工程专业)

6.南宁学院2020年新设本科专业评估自评报告、数据表(环境设计专业)

 

 

 

 

 

 

南宁学院质量评估办公室

202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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